2012年7月5日 星期四

香港警察新型胡椒噴霧的謊言

社民連成員陶君行被噴胡椒噴霧近距離擊中臉部。
作日警方聲稱新型胡椒噴霧和舊款一樣是誤導市民的,請勿誤信警方提供的不實資料。新型胡椒噴霧為軍用武器,設計給戰地使用。射程為8-10米,含8倍濃度胡椒素及軍用催淚液體,最高同時傷害200-400人,能漂散於數十米的空氣內而不易被察覺,因此也能傷害路過的途人。無論清水、沐浴露或一般清潔劑也不能洗掉。跟據生產商網站的資料,必需以用大量專用清潔劑長時間沖洗才能洗掉(據聞以大量卸妝油連續沖洗30分鐘以上也有可能洗去)。

被擊中受害者的皮膚內層會產生痛楚不斷掙扎,其化學成份能同時產生心理挑釁作用而作出強力或暴力反抗。筒身有警告字眼說明要離開三米使用及不應噴射超過一秒(警察可能因為不懂英語而沒有留意),警方以不足一尺的距離直接連續噴射在示威者和記者的的臉部屬錯誤使用。由於當日示威區只有三米闊,而且水馬比人更高,因此受傷者被困在狹小的空間中無法逃出處理傷口。警方此舉不單違反學堂的守則,而且行為屬致命性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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